記者日前從國家疾控局獲悉,國家疾控局、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近日聯合印發《醫療機構傳染病防控責任清單》,旨在明確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在傳染病防治工作中應當承擔的職責,強化醫療機構承擔傳染病防控的責任,織密織牢安全防護網。
責任清單分為7個部分33條具體任務。從傳染病預防控制組織管理要求、傳染病監測與信息報告管理、傳染病流調與疫情控制、傳染病救治防控、預防接種、傳染病防控能力提升等方面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承擔傳染病防控職責進行了規定,并對其他傳染病防控工作提出要求。
根據責任清單,醫療機構發現甲類和需按照甲類管理的乙類傳染病患者、病原攜帶者、疑似患者和突發原因不明傳染病、新發傳染病以及其他傳染病暴發、流行時,應當于2小時內進行網絡直報。
國家疾控局發布的政策解讀表示,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是傳染病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前沿陣地。提供包括傳染病防控在內的公共衛生服務是政府賦予公立醫療機構的重要職責,是醫療機構必須依法履行的責任和義務。(記者 顧天成)
轉自: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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